第三十七章 烈火枪手

不落风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木瓜小说www.dgmaoda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“哔——”
  随着一声口哨声响起,七八个帮派成员开始从卡车上往下搬物资。
  就在刚才,车队全部已经抵达了卡车翻车的地点,开始有序的搬运起了物资。
  这批人一共有差不多30人,几乎都剃成了光头,要么就是留着一头脏兮兮的长发。
  他们的手上或背上都有大面积的纹身。
  而且除了少数七八个看起来非常瘦弱以外,其他成员都异常健壮。
  就算是在末日前,这么一伙人出现在面前,看起来都不好惹。
  更别说末日后,现在他们人手还提着一把枪了。
  如果是有人开车从他们游荡的地方经过,必定会引发一场毫无悬念的追逐战。
  所以这些帮派人,是林珈瑶主要铲除的目标。
  反正对于其他人来说,帮派人也是毫无作用的蛆虫——不,蛆至少还能吃,帮派人连蛆都不如。
  不过有一个人与其他忙碌的身影格格不入。
  那就是还在戴着头盔的程陆。
  不过也没有人理会他,就让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围墙边。
  因为他们大多数都在十分钟前,听了无数遍程陆的“传奇事迹”了。
  想摸鱼却被一个只有头的丧尸吓了一跳?
  到现在都没敢摘头盔呢,没脸见人了是吧
  笑嘻了。
  要是自己在帮派出了这样的糗,以后都在帮派抬不起头了。
  众人没注意到的是,刚才一直很安静检查着枪械和弹匣的程陆忽然站起来。
  朝着卡车的方向移动着。
  “我去方便一下。”一个本来在卡车与面包车之间来回搬运的小弟,忽然离开了搬运队伍,朝着程陆的方向跑了过去。
  “陆哥,我去方便一下。”小弟朝着带自己的大佬示意了一声。
  不过他这次并没有得到自己大哥的回答,看来大哥的身体不是很好。
  虽然大哥丢了这么大的脸,但他还是得继续呆在大哥旁边学怎么骑车枪战的,大哥在末日前可是真正的摩托车手。
  别人能肆意嘲笑大哥,他可不能,对他来说这算是自己师傅了。
  见大哥没有回自己,小弟也不继续自讨没趣了,他说了句,“大哥我帮你尿那颗头”后,就朝着公路对面走去了。
  他到达了刚才大哥开枪的地方后,直接一下跃上了半米多高的围栏,站在上面解开了裤腰带。
  “嘘~”
  他一边吹着口哨,精准地呲着那颗面目全非的“丧尸”头。
  但很快,他精准控枪的动作消失了,甚至尿液滴到了自己的鞋子上却仍然不为所动,仿佛变成了石雕一般。
  因为,他看到,那颗被子弹爆的面目全非的脑袋,耳朵还算保存的完好。
  那个略尖的,带血的耳廓,穿着三颗小号的黑色耳环,耳垂上还挂着一个银色骷髅吊坠。
  大哥经常在没有太阳,不戴头盔载自己的时候,他经常就是盯着大哥的后脑勺。
  他耳朵长什么样子,耳钉是什么形状,他最熟悉不过了。
  而现在,这个耳朵的主人,已经成了一颗面目全非的头颅......
  那......
  刚才跟自己擦肩而过的大哥是......
  他的双手止不住的颤抖,好几次想把手枪从枪套中拔出,却没能成功。
  终于,等到他吧手枪从枪套里取出,握在手中的时候,他内心的恐惧才消散了些许。
  用衣袖擦了擦已经被汗水浸湿的眼眶,小弟回过头,看向了卡车的方向。
  他看到,原本一直喜欢摸鱼的陆哥,今天破天荒的爬进了卡车,搬了一桶汽油出来。
  看起来,像是要搬货了。
  “咕嘟——”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